首页 > 拍卖公告 > 正文

上海捷利2011年第18期联合拍卖会

2012-02-07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118日(星期二)下午2时整,在上海市新闸路11361号天然气石油大厦7楼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天津市青光镇京福公路西光路2000号青光垃圾厂内的焚烧发电设备及办公设施等。(详见资产清单)

二、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特别规定》
1、竞买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201111416:00前办理登记手续及缴纳拍卖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拍卖成交后其整体使用用途不变,且仅限在原地持续使用。
3、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运营须按照法律、行政规定或司法相关裁定执行。如未经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许可或批准同意,将可能影响所拍标的物的持续使用。
4、展示看样:凭有效证件至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看样登记手续,凭看样证明在指定时间看样。
5、保证金交付地点:上海市福州路108号。
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076402-97990158000001623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联拍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主拍单位: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      021-62182262 先生
公司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1361号天然气石油大厦7
协拍单位:
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021-63244208 先生
上海市房地产拍卖行        021-54010871 徐先生
上海壹信拍卖有限公司      021-63856000 先生
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021-63390660 徐小姐